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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克拉玛依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0-15 阅读数:

各区教育局、人社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自治区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新教职字〔20256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克拉玛依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度克拉玛依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1.全市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以及教研、电化教育、考试部门专业技术人员,下同参加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援疆协议时间为1(含)以上,目前正在援疆期间且时间已满半年的援疆教师按政策参加评审。上一次参加评审未获通过,本次又申报评审的,应有新的教育教学业绩。

2.符合参加克拉玛依市县以下基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条件

1.参评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中小学教师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新人社发〔202371、幼儿园教师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学教师系列幼儿园教师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新人社发〔202372、教学服务人员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学教师系列教学服务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新人社发〔202373(附件1)执行。

2.参评克拉玛依市县以下基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评审的人员,按照《克拉玛依市县以下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评审条件(试行)》《克拉玛依市县以下基层幼儿园教师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评审条件(试行)》(附件2)等规定执行。

三、评审工作要求

1.市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和直属学校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各区人社局、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2.全市编制内在职在岗教师按照评聘合一的原则,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通过评审取得相应职称人员,及时聘任到岗兑现待遇。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职称计划使用职数由市教育局确定,各区职称计划使用职数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社局根据空岗职数情况确定后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汇总2025年度全市教师职称计划使用数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

3.自聘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的,学校初评会进行量化赋分,通过投票的方式,评委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报市教育局。

4.申报克拉玛依市县以下基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评审的人员,同一年度不得重复申报其他职称评审,职称计划使用职数由各区教育局会同区人社局在市人社局核定的职称岗位数范围内统筹确定。通过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取得职称的,流动到城市学校,应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评聘职称,未重新评聘前,按照未定向评价前的岗位等级聘任。

四、评审指导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评价导向。严格落实师德师风评价第一标准,全面考察教师思想政治表现和职业操守,发挥好师德承诺和师德考核机制作用,对师德表现突出的在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对推荐的高级、正高级教师申报人员,各区教育局、直属单位要全面考察并进行公示,提交有关人员师德师风情况书面说明。

2.坚持向基层一线教师倾斜。将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支教、轮岗1年以上作为城市学校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务的必要条件具体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晋升高级教师专
业技术职务应有薄弱学校或农村任教经历的通知》执行。对乡村教师不做论文、课题项目等刚性要求,对在乡村累计任教满30年的优秀教师,评聘高级职称不占岗位职数。在县以下乡村学校和南疆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中高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

3.坚持综合科学评价。着重考察教育教学实绩,突出立德树人成效、教学课堂工作量、教学能力评价,把任教学科教学质量、教育改革创新等作为教师教学能力的重要内容。重视教科研成果实际贡献,对申报提交的课题、论文等教科研成果,着重考察研究成果在自身教学实践或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推广情况及价值。切实重视班主任工作,对长期担任班主任工作和近五年课时量多的教师优先考虑。

五、职称评审程序及申报要求

)个人网上申报及单位审核推荐

(申报时间:202510151114日)

1.网上申报。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规定,使用克拉玛依市职称评审网上申报系统(系统网址https://www.xjzcsq.com/klmy/)。网上申报要严格按要求填写,不得有含糊的词语,不得留有空格。附件材料正向上传,图片清晰,并上传至指定栏目,不得一证多传或上传与本栏目无关的附件材料。因上传材料虚假、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等原因,导致3次提交后材料仍不符合要求被退回的,本年度不再受理相关后果由申报人承担。申报流程和其他具体要求,请在评审系统主页查阅申报操作指南。按要求做好职称评审申报材料信息遮盖工作,申报人员按规定上传材料时遮盖本人姓名等涉及个人信息部分,凡遮盖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申报人员登录系统后填报相关内容,确认无误后提交。

2.申报自治区职称评审在申请职称评审模块中填报申请书;申报克拉玛依市县以下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评审的,在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模块中填报申请书。

3.单位审核及推荐。

1)根据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组织专人按要求对申报人员所填信息及上传佐证材料进行逐项审查,确保材料完整清晰,对弄虚作假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一律不得推荐报送,对申报材料不完善的退回修改后再上报,且上报评委会次数不得超过3含初次上报

2)规范开展推荐工作,推荐结果及被推荐人的学历资历、主要业绩、获奖情况等申报材料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评审推荐程序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单位按照高级、一级教师计划使用职数的150%进行差额推荐,需对推荐参评人员进行排序,将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提交推荐人员的网上申报系统申请书,经主管部门(各区由区人社局负责)审核后报评审委员会。

(在20251114日前完成推荐工作)

(三)纸质材料报送

报送时间:20251119日前

1.评审人员提交下列纸质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审核通过后,系统在线打印2A4纸双面打印,由相关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其中,所在单位应在单位意见栏手工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并签字盖章。申报人员应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最后的填报栏中本人承诺以上填报的内容和提交的材料完全真实有效,如申请人提交弄虚作假确认材料的,一经查实,不予受理确认申报或取消已确认的资格,并从申报年度下一年度起5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签字确认。

2.区教育局及直属单位需提供的材料:

1)区教育局及直属单位出具的书面推荐报告。

2)克拉玛依市2025年评审教师职称人员花名册;推荐评审高、一、二级职称人员花名册分别上报(需按排序上报),同时上报电子文档(附件3A3纸打印)。

3)单位公示结果证明。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单位出具的评审推荐人选进行公示的方式、时间及结果证明。

4)申报人员师德师风情况说明(附件4)。

(四)评审会议

市教育局组织召开评审会议,评审会后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评审通过人员。(在2025121日前完成评审工作)

(五)继续

2025年继续教育按《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129执行,中小学继续教育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七个五年管理周期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方案2024—2028)〉的通知》新教函〔2024226执行。参加驻村工作新疆籍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按照《关于参加自治区访惠聚驻村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免除继续教育学习有关事宜的公告》执行。

(六)论文、论著核查

中小学教师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和经国家教材委员会审定使用的教材等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相应版本期限为准,并将期刊编号等信息如实填入职称申报系统申报人同时提供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论文查询网站知网、万方、维普查询证明附件6。无法查到的,不得上报。

六、初定职工作

1.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职称初定职使用克拉玛依市职称评审网上申报系统(系统网址https://www.xjzcsq.com/klmy/)申报。直属学校初定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区属学校初定工作由各区人社局、教育局负责。

2.纸质材料报送

初定职人员提交下列纸质材料:

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1份。

直属单位需提供的材料:

1)克拉玛依市2025年评审、初定教师职称人员花名册(附件3)。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1.中级职称200/人,高级职称400/人。

2.在市教育局评审委员会参加职称评审的,通过职称评审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线上缴费。在各区评审委员会参加职称评审的,按照各区的要求进行线下缴费。

3.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本年度职称评审,不得进入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职称评审赋分等后续环节。

、对职称推荐单位的要求

1.广泛宣传职称评审政策,严格落实公示制度。用人单 位及时公布职称职数、推荐人数,组织教师申报,确保评审 之前文件公开、条件公开。在学校推荐环节要对拟推荐人选 提交的所有业绩材料进行公示,推荐结果主动接受全校师生 监督,确保推荐程序规范、过程公开、结果公正。要积极化 解评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对评审过程中发现或群众 举报问题要及时认真进行核查。

2.严格审核职称评审系统。推荐单位、市(区)教育局 逐一审核申报人员材料,确保提交的申报表和有关材料填写 完整、准确真实。因材料不齐全等问题影响职称评审的,由 申报人和申报单位自行负责。对材料缺漏、拖延报送情况较 严重或因推荐不当人选造成名额浪费的推荐单位,由主管部 门负责核减下一年度职称职数。

、对参评人员的要求

1.教师诚信填报职称资料。对伪造谎报学历、资历、教学工作量、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记入个人职称申报诚信档案库,已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予以撤销,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并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不按实际填写、填报信息模糊不清、填报内容具有误导性的,一律视为不诚信行为予以扣分。

2.职称评审系统填报要求。

1)参评人员提供的基层工作经历、教育教学业绩、 思想政治德育工作情况、教育教学工作任务、课题、教学技 能、论著、教学资源研发、论文、指导学生获奖、名师工作 室情况、公开课、学术讲座、讲课比赛、指导青年教师、荣 誉称号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任现职以前的成果一律不允许 填写。

2)参评人员的课题、教学技能、论著、教学资源研发、论文、指导学生获奖、名师工作室情况、公开课、学术讲座、讲课比赛、指导青年教师、荣誉称号只填报最高项,若最高项有多项的,可以填报,除此之外一律不允许填写。(例如:已填报自治区级优秀教师荣誉称号则不允许填报 市、区、校级荣誉称号)

3)同一成果不得重复填写。参评人员的课题、教学技能、论著、教学资源研发、论文、指导学生获奖、名师工作室情况、公开课、学术讲座、讲课比赛、指导青年教师、荣誉称号等佐证材料需上传至职称评审系统相应栏目,不允许重复上传。在做课题过程中,获得的成果不得多项目填报,其它以此类推。(例如:做课题过程中撰写的论文获奖、教学设计获奖等不得重复在教学技能栏填报。)

4)参评人员的教科研成果、示范引领作用发挥情况的认定均以《克拉玛依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教科研成果认定说明》为准,若确实需要填写的,需经过学校请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才能填写。

3.未按照填报要求随意填报职称评审系统且拒不整改的,一律记录在册,由学校直接扣除5-10分,经学校审核提交至市教育评审委员会依旧未整改的,视情况扣除20分以上。

、其他事项

1.在规定时间未上报的个人和单位,将不受理其评审。

2.民办学校在职在岗教师职称评审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最终结果以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3.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人事科负责解释。

4.监督举报电话:

0990-6224512 (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0990-6608089 (市教育局机关纪委)

0990-6882840 (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人事科

5.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市教育局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990-6882840

(2)克拉玛依区教育局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990-6611908

(3)白碱滩区教育局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990-6982704

(4)独山子区教育局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992-3863540

(5)乌尔禾区教育科技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0990-6961204 

附件

1.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学教师系列教学服务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pdf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学教师系列幼儿园教师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pdf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pdf

2.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县以下基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pdf

3.克拉玛依市2025年评审、初定人员花名册.xls

4.申报人员师德师风情况说明.docx

5.参加自治区驻村工作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免学审批表.doc

6.论文论著等材料查询说明.docx

7.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doc

市教育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