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人社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人事(职称)部门:
按照自治区职称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5年自治区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区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口支援新疆1年以上,且正在援疆的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来疆报到时间已满半年)。
二、评审条件
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新人社发〔2023〕49号,以下简称《评审条件》)执行。《评审条件》相关名词解释说明详见附件1。
三、申报时间
申报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8月22日至9月21日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5年9月10日至9月30日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人登陆“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网址:www.xjzcsq.com,以下简称“平台”),选择自治区社会科学研究系列相应等级职称,按照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在对应附件栏上传相关印证资料,确认无误后提交所在单位进行审核。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和本通知要求对申报材料逐一审核,对所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并在单位内部对拟推荐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提交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地、州、市人社部门)审核。
(三)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地、州、市人社部门)应当认真审核申报人材料,对审核情况填写明确意见后提交自治区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
(四)经自治区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形式审核通过后,申报人按照评审收费标准缴费。评审收费标准:研究实习员300元/人,助理研究员400元/人,副研究员500元/人,研究员550元/人。
(五)报送纸质材料。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人在平台上打印(A4纸正反面,有水印为有效),推荐单位在“单位意见栏”手工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并签字盖章,一式2份。
2.《申报社科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2),与平台上填写的内容一致,A4纸正反面打印(横向,短边翻转,左上角装订),推荐单位在首页空白处手工填写“经审核,申报材料属实,与其平台填报内容一致”,并签字盖章,一式2份。
3.任现职以来的研究成果代表作。申报人需提供能表明其任现职以来社会科学研究水平的代表作品,可以是论文、专著或有明确署名排名第一的要报、专报。申报中级职称提供2件(符合《评审条件》“第十条〔三〕实践能力〔经历〕第2条”的,可提供1件),申报高级职称提供3件。每件代表作品需提供电子版和2份复印件(专著提供原件),均含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及封底,均需遮盖姓名和工作单位,单独装袋。论文、著作以笔名发表的,须由出版单位出具证明;论文以汉语言文字以外的语言文字发表的,须将文章题目、作者翻译成汉文。
报送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246号新疆社会科学院组织人事处(社科大厦515室)
五、平台填报要求
(一)申报人所填写的科研成果内容应与本人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专业研究方向)一致或相关,不得有含糊的词语,无填写内容应注明“无”。
(二)申报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应为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已使用过的材料不得再用。
(三)申报人应按要求上传相应印证材料,附件命名简洁准确,按照顺序正向上传,若附件材料无法打开、内容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四)具体内容。
1.基本信息。上传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符合要求的免冠一寸照片。
2.援疆信息。正在援疆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须经派出单位(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在“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栏上传审核同意的证明材料。
3.成果量情况。成果字数计算要求:第一作者按总字数的80%计算;第二作者按总字数的50%计算;第三作者及以后按总字数的10%计算。字数计算以平台上的印证材料为准。
4.学历学位情况。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5.专业技术资格。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新疆取得,上传“任职资格文件”或“职称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现职称在其他省区市取得,上传“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有机关调动(含分流、转移)到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此栏目需上传任命文件等印证材料。
6.工作简历。从参加工作以来填写,时间应前后衔接。
7.科研(实践)工作能力。按照附件要求上传项目合同(立项书)、验收报告(结项书)、课题成果等。申报高级职称者,如已达到《评审条件》要求的年平均科研成果量,填写参与的课题不超过10个。
8.获奖情况、著(译)作情况、发表论文情况、决策咨询报告(研究报告)。按要求填写并上传相关的印证材料。
9.继续教育。上传2021-2025年度公需科目、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继续教育免试的,规范填写《参加自治区驻村工作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免学审批表》(附件3),加盖公章后上传。
10.(聘)任现职期间考核情况。上传近三年(2022年—2024年)年度考核表扫描件,新入职不满3年且首次申报职称的,提供相应年限考核表。
11.任现职以来个人工作总结。重点说明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成果和学术水平情况。
12. 单位推荐意见。写明申报人专业研究方向、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政治思想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所申报的科研成果是否真实准确、学术观点和学术成果有无政治导向错误,以及是否同意推荐申报者申报本系列相应等级职称评审等内容。
13.个人承诺书。承诺书需本人签字。
14.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上传公示(附件4)、公示结果(附件5)、主管单位推荐意见(附件6)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注意事项
(一)职称评审采取“盲评”方式,申报人须在系统内将所有附件材料中出现的本人姓名及工作单位进行“遮盖”处理,个人工作总结中不允许出现本人姓名及工作单位,凡“遮盖”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涉密科研成果附相关证明以纸质版现场审核方式报送。
(三)平台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被退回的,申报人要在2个工作日内修改完善并提交,逾期未重新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申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参加现场答辩。参加驻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于现场答辩(答辩分数将按照当年参加该职称现场答辩人员的平均分值予以赋分)。
(五)严格实行“谁审查,谁负责”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要按照评审条件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严格工作程序,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人员、直接责任人及其单位相关责任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18号)、《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联 系 人:马小丽、罗沙
联系电话:0991-3837597、0991-3835944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991-3193501、3193615
附件:
1.《社科研究系列职称评审条件词语特定解释》
2.《申报社科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表》
3.《参加自治区驻村工作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免学审批表》以下载专模版为准
4.《推荐单位公示》(模板)
5.《推荐单位公示结果》(模板)
6.《主管单位推荐意见》(模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研究系列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