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精神,根据统一工作安排,2021年申报旅游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由自治区职称评价中心主办的2021年度正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自治区从事旅游经济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自治区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等5个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自治区正高级经济师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三、报名渠道
专业技术人员可登陆“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网址:www.xjzcsq.com,以下简称“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四、培训方式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由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承办,按照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专业科目培训采取网络授课和在线考试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完成所有网络课程并完成考试,成绩合格者视为完成培训。培训期满考核合格者,可自行在“管理平台”查询《继续教育电子合格证书》。
五、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21年7月8日至7月16日
(二)培训时间:2021年7月17日至7月30日
六、注意事项
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可登陆“管理平台”(网址:www.xjzcsq.com)查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自治区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等5个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附件“网上报名流程”进行报名、缴费。在填报报名信息之前需关注管理平台公众号(公众号二维码在平台网页右下方),培训及申报相关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统一推送。
七、联系方式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基地:
0991-8879298、4610335、4606198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0991-8833817
管理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991-3193615、3193501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