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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

时间:2021-09-09 阅读数:

关于2020年度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相关事宜补充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网上形式审核通过人员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自治区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纸质材料

网上形式审核通过人员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度自治区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由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汇总相关纸质材料采取邮寄或现场报送方式进行不接受个人报送。(1)采取邮寄报送纸质材料的单位务必于形式审核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寄出,即2020年12月11日之前,以邮递时间为准;(2)采取现场报纸质材料的单位时间截止至2020年12月15日请申报人员按照时间节点申报专业报送纸质材料,逾期将不予接收 

农艺、农经专业纸质材料报送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408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人事处907联系人:王垚,联系电话0991-8551027。

畜牧、兽医专业纸质材料报送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408号自治区畜牧兽医局机关党委(人事703联系人:孙悦,联系电话:0991-8565065。

二、评审费用

网上形式审核通过人员评审相关费用内容详见新疆农业农村厅官网通知公告((http://nynct.xinjiang.gov.cn))。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0年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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