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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全面启用职称电子证书

时间:2021-09-09 阅读数:

当前,自治区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增强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团结一致的抗疫决心和信心。根据人社部《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方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变工作方式,将职称工作由“线下”转移到“线上”,实现不见面服务,职称评审信息化全过程。自2020年8月15日起,自治区全面启用职称电子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足不出户,即可查询验证、下载打印职称证书,职称服务更加便捷高效。

自治区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在2012年以来就已实现职称申报、评审等网络一体化服务模式。在此基础上,为打通职称工作服务“最后一公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电子证书管理办法(试行)》,在适用范围、发放办法、信息查验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全面开启了职称证书电子化时代,传统的纸质证书成为历史

实行电子证书以后,不再统一发放纸质证书。电子证书设置二维码、电子印章等多重数字化防伪。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称的,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及新疆人社网络办公平台“新疆智慧人社”实现职称电子证书信息查询和验证,并可自行打印电子证书。

对2019年以来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发放职称电子证书;对2019年以前取得职称的,采取纸质证书与职称电子证书并行管理的方式。同时,我区还将对历年核发的职称证书通过在线审验、数据归集等方式完善职称电子证照库,逐步实现电子证书全覆盖。

加盖电子印章的职称电子证书,表明持证人员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凭证。与原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原纸质证书遗失的,持证人可通过平台申领职称电子证书。并按属地原则或按系列(专业)加盖现行职称电子证书印章。

    实行职称电子证书是推进“互联网+人社”行动的有效举措,是增强专业技术人员获得感和满意度的重要措施。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改革创新促服务效能提升,让“数据多跑路,群众不跑腿”,为服务全区专业技术人才、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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