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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自治区工艺美术系列服装设计师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9-09 阅读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服装(服饰)行业协会

新服协字〔2017006

 

关于2017年度自治区工艺美术系列

服装设计师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做好2017年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要求,为做好工艺美术系列服装设计师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从事服装(服饰)设计、服装结构设计、服装工艺设计、服装教育、科研、销售、展示设计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要求:

申报职称人员请登陆“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http://www.xjzcsq.com)”,按要求填写个人申报材料,上传相关附件(均须原件扫描),网上申报流程及具体要求,请仔细阅读网站系统内的“填报要求”。

申报职称人员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上传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真实性、合法性审查,审查无异议,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的,提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服装(服饰)行业协会进行终审,审核完毕即为上报成功。

(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应扫描上传的电子版原件有:

1、学历、学位证书;

2、 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或《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期满考核表》;

3、现任职称资格证书;

4、取得现任职称资格以来,反映本人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论文、论著,奖励证书和成果等;

5、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课继续教育证书;

6、取得现任职称资格以来的个人业务工作总结(重点说明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情况);

7、单位公示证明。

(三)需要报送的纸质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现任职称资格证书(初级不需要提供);

3、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4、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或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核表)(复印件);

5、在线打印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双面打印)

6、取得现任职称资格以来的个人业务工作总结(重点说明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情况);

7、任现职以来,能反映本人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的专业论文、著作等刊物原件、复印件1份(封面、目录、文章内容),初级不作为必备条件;

8、 单位公示证明;

9、申报人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

10、申报人交2寸免冠照片1张。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及时组织本系统、本单位人员开展职称申报工作,认真审核职称评审材料,并按要求签名、盖章。其中,所在单位须在《职称评审表》中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经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

2、上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须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属实后,在空白处签字“经审查属实”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3、所有申报材料要对照条件目录分类整理,做到装订规范、有序。

四、报送材料时间及地点

网上申报时间:20171214日—1231

材料报送时间:20180101日—0110

  址:乌鲁木齐市建设西路4号金谷大厦A18D新疆服装(服饰)行业协会

 

联系人:安琪

  话:09914557698   13039437917

 

附件1承诺书

附件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艺美术系列服装设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服装(服饰)行业协会

2017121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