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人事(职称)部门、中央驻疆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根据自治区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度自治区工艺美术系列服装设计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在自治区级企事业单位从事服装设计、服装制版、服装工艺等工作拟申报自治区工艺美术系列服装设计专业副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人应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及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条件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艺美术系列服装设计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新人社发〔2023〕15号)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可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http://www.xjzcsq.com/)进行查阅。
三、时间安排
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8月15日00:00至10月30日19:00,逾期不予办理;
集中审核时间:2025年10月15日至11月10日,集中审核反馈期间对申报材料不完善予以退回的,申报人需在退回后48小时内完成修改后再次提交,逾期未补充、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申报。提交次数不得超过3次(含首次),申报材料提交3次后仍不符合要求被退回的,本年度不再受理。
四、评审费用
职称评审费按照自治区发改委有关规定收取。副高级职称评审费为500元/人,中级职称评审费为400元/人,初级职称评审费为300元/人。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机构)形式审核通过后缴纳评审费,最晚于10月31日之前汇款,汇款请备注职称评审费。
汇款账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纺织服装行业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友好南路支行
账 号:3002013709026405042
行 号:102881001370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人员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http://www.xjzcsq.com),按照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在对应附件栏上传相关印证资料,确认无误后提交所在单位进行审核。
(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照职称评审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拟推荐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提交主管单位或人社局审核。
(三)主管单位或人社局对审核情况填写明确意见后提交自治区工艺美术系列服装设计专业职称办公室。
(四)经自治区工艺美术系列服装设计专业职称办公室形式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在线打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盖章后后连同其他材料一起报送至新疆纺织服装行业协会。
六、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要严格按要求进行整理和填写,不得出现含糊的词语,不得留有空格;申报人在申报职称评审材料时,所填各项栏目必须上传印证材料及相关证明,各项栏目要求扫描正面上传清晰的电子版材料,漏传、错传、不传者一律视为无相关材料,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申报人按要求完成网上填写申报材料,并确认无误后提交至基层单位进行审核。受时间、工作量等因素制约,申报人网上提交次数不得超过3次,超过规定次数端口将自动关闭。请申报人在材料退回时认真阅读修改意见并逐一进行修改,确认无误后再提交。
(二)申报人登录系统,在我的主页“我的申请书”【检查本人姓名掩盖】中再次检查所传每张附件图片的本人姓名遮盖工作:页面如需遮盖(图片中出现本人姓名)的请在是否需要遮盖处单击【是】,并进行【遮盖】;如无需遮盖(图片中没有本人姓名)的请在是否需要遮盖处单击【否】。再次强烈建议您绑定微信,以防遗漏重要通知。
(三)申报人任职期间如有工作单位变更,调动前的业绩需由原单位证明确认。
(四)所有以复印件形式上报的材料,由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并签署“已审核,与原件相符”意见。
(五)首次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且直接申报中级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出具其从事现任专业工作年限的书面证明材料。
(六)公示要求: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人学历、任职资格、聘任、发表论文、其他代表作、获得荣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主要业绩成果等情况。公示无异议后,由单位出具《公示证明》,并经主管领导、纪检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六、需要报送的材料
(一)网上需扫描上传的材料
1.身份材料:近期标准一寸免冠照片(作为电子职称证书的照片)及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结果。
3.年度考核材料:2022—2024年度单位考核表,新入职不满3年且首次申报职称的,提供相应年限考核结果。
4.专业技术职务证明材料: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资格批准文件以及聘任材料(文件或聘书或岗位聘用登记表)。
5.工作简历:按要求填报上传相关信息。
6.专业获奖(表彰)证书:任现职以来所获服装专业业务工作相关奖励证书。
7.论文、论著:任现职以来发表的符合评审条件的论文著作。(论文发表日期截至2025年9月30日)。
8.业务工作总结:取得现有任职资格以来的个人业务工作总结(重点说明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情况,要求3000字)。
9.继续教育证书:根据所报级别和学历提供相应年度的继续教育公需课和专业课合格证书或免除继续教育学习的证明材料。
10.评审条件中规定的工作实践能力和业绩成果证明材料。
11.公示结果:所在单位出具公示结果证明,须明确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示时间及公示期间有无异议。
12.从事服装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初次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直接申报中级的任职资格人员,需上传由所在单位出具其从事服装专业工作年限的书面证明材料。
13.其他需要上传的材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职称材料审核责任书、单位公示证明、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证明等。
上述材料扫描上传后,请放大观看,务必保持足够的清晰度。凡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格式不正确,资料缺失,清晰度不够影响网审、评审的,均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二)需提交至评审委员会的纸质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证书查询结果(复印件);
2.现任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没有可不提供);
3.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公需课和专业课合格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 2022-2024年度本单位业务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6.网上申报形式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二份,有水印为有效(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手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
7.《申报职称材料专用袋封面》(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手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见附件4);
8.取得现任职称资格以来的个人业务工作总结(重点说明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情况);
9. 工作实践能力和业绩成果证明材料;
10.获奖证明材料,获得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11.任现职以来,能反映本人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的专业论文、著作等刊物的封面、目录、文章内容(复印件),论文发表日期截至2025年9月30日;
1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见附件1);
13.职称材料审核责任书原件(见附件2);
14.单位公示证明原件(见附件3);
15.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
以上材料凡是评审条件要求的均装入档案袋中,封皮用《申报职称材料专用袋封面》粘贴,原件和复印件需对照条件目录用抽杆夹装订成册并附目录清单。复印件每页均须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属实后,在空白处签字手写“已审核,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5年11月1日-20日,逾期不候。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乌鲁木齐市建设西路4号金谷大厦A座18楼D新疆纺织服装行业协会(如采取邮寄方式推荐使用顺丰);
联系人:刘 芳13999226456(同微信)
努尔比亚13999147121(同微信)
联系电话:0991-4557698(传真)
附件:1.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2.职称材料审核责任书
3.单位公示证明
4.申报职称材料专用袋封面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艺美术系列服装设计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纺织服装行业协会
2025年8月5日
附件:
1. 关于开展2025年度自治区工艺美术系列服装设计专业职称评审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