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电职字〔2025〕4号
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涉电专业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科研院所、协(学)会、企业人事(职称)部门:
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自治区工程系列电力专业初级、中级、高级职称评审和下半年特殊人才认定高级职称工作,按照年初发布的职称工作计划,现将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自治区发电、输变电、配电、供电、售电等有关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从事热能动力工程、水能动力工程、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等电力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依据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职称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5〕28号)、《关于做好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工作的通知》(2025版)、《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殊人才认定高级职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新人社规〔2024〕2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电力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新人社发〔2023〕2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1〕26号)等政策文件进行申报资格审查。申报人可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www.xjzcsq.com/xjzcsq/)查阅文件。
三、申报要求
(一)由申报人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职称申报”—“申请职称评审”或“特殊人才认定”—“我的申请书”新增申请书,按要求如实填写。全程通过网上报送,每人一个年度内仅限申报一次职称。申报人资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二)采取逐级申报的方式进行审核。申报人申报材料填写完成后,提交所在单位进行初审;所在单位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提交至主管单位;主管单位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复核后,填写推荐意见,并将材料提交至评审委员会。申报材料提交时间2025年8月22日—2025年10月16日18点。
(三)评审委员会审核。评审委员会于2025年10月17日—2025年11月18日期间对申报材料统一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退回,同一份申报材料提交评审委员会次数不得超过3次(含初次上报)。3次提交后申报材料仍不符合要求被退回的申报人,本年度不再受理本人职称申请。
(四)缴纳评审费。评审委员会审核状态显示“材料已接收”的申报人须及时缴纳评审费。评审费缴费标准:初级(拟评审助理工程师)300元/人/次、中级(拟评审工程师)400元/人/次、副高级(拟评审高级工程师)500元/人/次。缴费方式为申报人网银转账汇款,收款账户全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力承装修试企业协会,收款账号:65001615400052502701,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北京路支行。本年度缴费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18点。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评审高级职称人员须参加答辩。答辩不合格,本次评审不予通过,答辩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请申报人使用微信绑定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账户,以便及时接收答辩通知。目前在参加驻村工作的申报人须参加视频答辩,申报特殊人才认定高级职称人员免于参加答辩。
(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须提交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1〕29号)相关要求,自2021年起,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总学时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参加驻村工作的申报人,当年驻村半年以上的可免除当年度继续教育。申报特殊人才认定高级职称的申报人暂不要求继续教育。民营企业申报人初次参加职称评审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3〕70号)相关要求,对继续教育不作硬性要求。
(三)申报人须如实填写申请书信息和附件。申请书“基本信息”、“学历学位情况”、“工作简历”、“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经历)”、“业绩成果”、“继续教育”、“任现职期间考核情况”、“个人承诺书”、“任现职以来个人工作总结”、“单位推荐意见”、“其他附件(请将公示情况和公示结果证明上传在此栏目)”为必填项。社保参保证明(使用新疆智慧人社小程序下载带有二维码的社会保险个人缴费汇总单)、工资流水单原件(由代发工资银行出具)、劳动合同原件等三项材料选两项,上传到申请书“基本信息”栏的附件任职文件选项内。学信网下载验证码在有效期内的PDF版学历验证报告连同毕业证原件,上传至“学历学位情况”栏目。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有关规定,撤销其职称并予以通报,记入诚信档案库,三年内不得申报。
(四)本年度职称评审采取“盲评”方式。申报人材料上传完毕,检查无误后,在申请书系统内“我的主页-我的申请书-检查姓名掩盖”中检查遮盖情况,逐一进行遮盖操作。“基本信息”栏目上传的附件材料无须遮盖。申报人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现工作单位名称(含公章内出现的单位名称)须精准遮盖,不要遮盖其他人的姓名、不要大面积使用方形黑框遮盖。
五、联系方式
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力承装修试企业协会,电话咨询:0991—3858053,邮件咨询:429749450@qq.com,来信来访: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1503a室。
附件:1. 关于xxx同志申报自治区工程系列电力专业x级职称的公示;
2. 关于xxx同志申报自治区工程系列电力专业x级职称的公示结果证明;
3. 关于同意xxx同志申报自治区工程系列电力专业x级职称的推荐意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电力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办公室
2025年8月20日
附件1
关于xxx同志申报自治区工程系列电力专业x级职称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职称评审的工作要求,现对×××同志申报自治区工程系列电力专业×(高、中、初)级职称进行公示。
基本信息:(性别、族别、政治面貌、出生年月、现任职称)
思想政治条件:(突出政治表现,强调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
业绩成果:(公示提交的实践能力和业绩成果,并说明对业绩成果的实际贡献)。
公示时间从2025年××月××日起至2025年××月××日止(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对×××同志的相关信息有疑异,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反映至××办公室,监督电话:××××。
工作单位名称(公章)
2025年×月×日
附件2
关于xxx同志申报自治区工程系列电力专业x级职称的公示结果证明
×××同志申报材料已在本单位××××××(公示张贴具体位置)公示××天,公示期间无投诉、举报,公示无异议。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工作单位名称(公章)
2025年×月×日
附件3
关于同意xxx同志申报自治区工程系列电力专业x级职称的推荐意见
经本单位审核,同意推荐×××同志申报自治区工程系列电力专业×(高、中、初)级职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主管单位名称(公章)
2025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