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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自治区工程系列有色金属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9-11 阅读数:

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有关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按照自治区职称评审工作安排,为做好2023年度自治区工程系列有色金属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自治区范围内从事有色金属专业技术工作申报高、中、初级职称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对口支援新疆1年以上,且正在援疆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由省部级人事(职称)部门或军区政治部开具委托函的中央驻疆单位、外省驻疆企业和军队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人员评审资历计算时间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

二、评审条件

严格按照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国资委联合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有色金属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新人社发〔2023〕45号 )及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施行。

三、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0

(二)集中审核时间:2023年0925日至10月27日

(三)递交纸质评审表时间和缴费时间:2023年10月27日至11月3日。

申报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递交纸质评审表和缴费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渠道

    职称申报工作采取线上办理,申报人员登陆“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网址:www.xjzcsq.com)进行申报。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员要严格按要求逐项填写信息,对表中的栏目无填写内容的应注明“无”,不得留有空格。附件材料清晰、正向上传,应为图片格式(*.jpg格式)若附件材料无法打开、内容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职称评审采取“盲评”方式,申报人员须在系统内将所有附件材料中出现的本人姓名、照片、身份证号所在单位名称进行“遮盖”处理;工作总结、内容阐述、推荐意见不允许出现本人姓名及工作单位,凡“遮盖”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申报人员附件材料上传完毕后需登录系统,在“我的主页—我的申请书—检查姓名遮盖”中再次检查附件材料中的本人姓名和工作单位的“遮盖”情况。

(三)申报人员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填写并上传个人签字的承诺书。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所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附件1,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出具公示结果附件2,在“单位推荐意见”栏目中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完整、有效,同意推荐

(四)有色金属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不完善的予以退回,申报人需在退回后的48小时内完成修改后再次提交,逾期未补充且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申报申报材料提交至职称评审委员会次数不得超过3次(含初次申报),因申报人上传材料虚假、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等原因,导致3次提交后材料仍不符合要求被退回的,本年度不再受理,相关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材料要求

1.基本信息:按要求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身份证扫描件、符合要求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2.学历学位: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同时上传国家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的查询结果;若查询不到,请上传相关学历材料扫描件。

3.专业技术资格按要求填报现职称取得时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现职称在新疆取得,上传职称证书;现职称在其他省区取得上传职称证书任职资格文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4.工作简历: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5.实践能力、业绩成果: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与实践能力、业绩成果相关的印证材料。

6.获奖情况:任现职后所获得的奖励,并上传证书或文件。

7.继续教育:按要求上传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专业科目提供2021-2023年度培训合格证书,公需科目提供2019-2023年度培训合格证书。

8.著作论文上传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本专业论文或学术著作。

9.(聘)任现职期间考核情况:按要求上传近3年(2020-2022年)年度考核表。

10.任现职以来个人业务工作总结:反映申报人任现职后的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学术水平等方面情况,字数2000-3000字。

       11.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公示》(附件1)、《公示结果》(附件2)、《职称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3)。

申请书在“通过形式审核”后,由各单位人事(职称)部门统一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有水印为有效)。基层单位推荐意见和呈报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完整、有效,同意推荐”并签字盖章。

六、相关事宜

(一)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推荐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

(二)高技能人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126号)执行。

(三)参加自治区“访惠聚”驻村、南疆学前教育支教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除当年继续教育(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学习。申请书“继续教育”栏目中提交《自治区“访惠聚”驻村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免除继续教育学习申请表》(附件4)。

     (严格落实审查推荐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谁审查,

谁负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申报人员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三年内不得申报相应职称评审。

)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实行专业水平答辩制度,答辩实行一票否决制,无故不参加答辩人员,评审不予通过。答辩采取线上答辩方式,请申报人将职称账号与微信绑定,以便查收答辩通知,并下载腾讯会议APP。

联系人:张媛  

联系电话0991-4841923

 :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636号有色大厦18楼组织人事处

 

附件1.关于xxx同志申报工程系列有色金属专业x级职称的公示(模板).doc

          2.关于xxx同志申报工程系列有色金属专业x级职称的公示结果(模板).doc

          3.职称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模板).doc

          4.自治区“访惠聚”驻村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免除继续教育学习申请表.doc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有色金属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

                            202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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