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审计系列
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人事(职称)部门,中央驻疆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按照自治区职称工作统一安排,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审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试行)》(新人社发〔2023〕33号),现将2025年度自治区审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申报审计系列高级、正高级审计师职称的评审人员范围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从事审计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计划内选派的援疆协议时间为1年(含)以上,目前正在援疆且时间已满半年(2025年6月1日前报到)的审计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在影响期内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审计系列高级职称的基本条件,应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审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试行)》(新人社发〔2023〕3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职称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5〕28号)要求。
(二)根据《审计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22〕18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单独划定护士等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人社厅发〔2019〕77号)精神,考试取得高级审计师资格证书人员,符合下列三个标准之一的,可以申报高级审计师职称任职资格:
标准一:参加2020至2024年其中一个年度全国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达到国家高级审计师考试合格标准的人员(各科成绩均为60分以上)。
标准二:参加2020至2021年其中一个年度全国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的“南疆四地州”应试者,达到“南疆四地州”高级审计师考试合格标准的人员(2020年各科成绩均为51分以上,2021年各科成绩均为53分以上)。
标准三:2016年以后取得高级审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公务员首次转入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任职未满5年的人员。
(二)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和职称外语考试不作要求。
(三)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1〕29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认定办法》(新人社规〔2022〕9号)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总学时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申报人员须通过登录新疆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s://www.xjrsjxjy.com/)或会计、经济、统计、工程师系列主管单位官网进行在线注册,参加年度学习、考试和缴费,取得合格证明。
(四)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职称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5〕28号)要求,自治区各部门单位及各地州市参加驻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当年驻村半年以上的,可免除当年度继续教育(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和参加答辩。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须提供相应证明。
三、报送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2025年度自治区审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报送评审资料。申报人员请登录https://www.xjzcsq.com(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进行注册,填写“我的申请书”,扫描上传相关附件,申报人员网上报送流程及所在单位作为基层单位网上注册流程、具体要求,请在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内查阅操作指南。基层单位在网上对申报人员提交的申请书进行审核后,报当地(地、县两级)人社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地厅级)复核。申报人员在网上申报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打印评审表。
(二)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推荐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
(三)申报人请按规定在上传材料时遮盖本人姓名、所在单位名称等,凡遮盖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申报人材料上传完毕后需登录系统,在“我的主页-我的申请书-检查本人姓名掩盖”中检查所传每张附件图片的本人姓名遮盖工作:页面如需遮盖(图片中出现本人姓名)的请在是否需要遮盖处单击【是】,并进行【遮盖】,如无需遮盖(图片中没有本人姓名)的请在是否需要遮盖处单击【否】)。
四、申报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A4纸正反双面打印),报送原件。此表为网上申报结束并通过审核后自动生成,在线打印。基层单位栏需本单位签署(经审核,材料真实,同意推荐)意见并盖章,呈报单位栏需县(市、区)人社局和地(州、市)人社局或主管单位(地厅级)签署(经审核,材料真实,同意推荐)意见并盖章。中央驻疆单位申报人员需单位职称管理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报送原件。
(二)《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考试成绩单,审计或相关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高级审计师或高级会计师职称证书,扫描上传。
(三)最高学历或学位证书,扫描上传。
(四)按要求上传继续培训合格证书(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均需提供2021-2025年度培训合格证明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按照评审条件学历资历要求年限提供),扫描上传。
(五)2022-2024年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扫描上传。
(六)个人业务工作总结(工作简历、各类考试情况、审计工作经历、审计工作业绩成果和著作论文情况,填入网上《我的申请书》内)。
(七)根据网上《我的申请书》的要求,逐条描述审计实践能力(经历)、审计业绩成果,并上传相关附件。业绩成果、实践能力所设评审条件均有赋分,请逐项对照上传资料。
(八)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审计业务论文不作硬性要求。
五、评审会
2025年度审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会定于2025年11月中下旬适时召开。评审会期间,评审委员会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暂行办法》(新人社发〔2010〕78号),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要求申报人员进行答辩,在此基础上进行量化赋分。答辩以个人陈述和评委提问的方式进行,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评审会结束后,通过评审的人员名单将在自治区审计厅官网进行公示。
六、申报时间及其它
(一)申报评审人员于2025年9月15日至10月14日进行网上材料申报,10月15日至10月25日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中,对申报资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报人进行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主动放弃申报。经自治区审计评审委员会最终审核后,申报人员将需报送原件的材料于10月31日前邮寄自治区审计厅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评审费用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收取。
(三)申报材料报送地址:自治区审计厅人事处(乌鲁木齐市建设路186号,邮政编码:830002)。
联系方式:自治区审计厅人事处 0991-2841386
张玉龙 13319800477
叶尔法提·艾尼瓦尔 13201300925
附件:2025年度自治区审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
(注意事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审计系列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
2025年9月8日
附件
2025年度自治区审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
(注意事项)
按照2025年度自治区职称工作统一安排,现就自治区审计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申报注意事项明确如下:
一、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审申报材料
(一)实践能力
第1条:附审计通知书,限5个项目。
第2条:附行业统一项目审计通知书,限3个项目。
第3条:附课题计划书、批复等,限5个课题(如仅参与课题研究,排名需在前3位)。
第4条:附审计通知书、内部制度建设计划书、批复等,限5个项目。
(二)业绩成果
第2条:审计署采用限4项,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采用限5项,地、州、市级党委、人民政府(行署)、自治区区直单位或大中型企业采用限8项,县、市、区级党委、人民政府或地、州、市直单位采用限16项,被审计单位的采用限8项;附审计通知书、采用佐证资料、报刊信息或其它证明文件。
第4条:附审计通知书,报告首尾页等证明文件,限5份。
第8条:附报告首尾页、采纳并取得显著成效的证明文件等,限4项。
第9条:除公开出版审计专业专著或译著1部(担任编委会专家成员以上参与编写4万字以上)不限数量,其余均限4篇。
第1、3、5、6、7条,附审计通知书、报告首尾页、获奖文件、考核表、移送处理书、处理情况、推广或采用、批准实施、表彰文件或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正级审计师职称评审申报材料
(一)实践能力
第1条:附审计通知书,限7个项目。
第2条:附行业统一项目审计通知书,限6个项目。
第3条:附课题计划书、批复,限10个课题(如仅参与课题研究,排名需在前3位)。
第4条:附审计通知书、内部制度建设计划书、批复等,限7个项目。
(二)业绩成果
第2条:审计署采用限4项,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采用限5项,地、州、市级党委、人民政府(行署)、自治区区直单位或大中型企业采用限8项,县、市、区级党委、人民政府或地、州、市直单位采用限16项,被审计单位的采用限8项;附审计通知书、采用佐证资料、报刊信息或其它证明文件。
第4条:附审计通知书,报告首尾页等证明文件,限5份。
第8条:附报告首尾页、采纳并取得显著成效的证明文件等,限4项。
第9条:除公开出版审计专业专著或译著1部(担任编委会专家成员以上参与编写2万字以上)不限数量,其余均限4篇。
评审条件第1、3、5、6、7条,附审计通知书、报告首尾页、获奖文件、考核表、移送处理书、处理情况、推广或采用、批准实施、表彰文件或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 :1.关于xxx同志申报xx系列xx专业x级职称的
公示(模板)
2.关于xxx同志申报xx系列xx专业x级职称的
公示结果(模板)
3.关于xxx同志申报xx系列xx专业x级职称的
推荐意见(模板)
- 参加自治区“访惠聚”工作驻村等人员评审继
续教育学习免试审批表
附件1
关于xxx同志申报审计系列x级
审计师职称的公示(模板)
根据自治区职称评审的工作要求,现对×××同志申报审计系列×(正高、高)级审计师职称进行公示。
基本信息:(包括:性别、族别、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现任职称)
思想政治条件:(突出政治表现,强调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
业绩成果:(简要描述近五年的实践能力和业绩成果,并说明对业绩成果的实际贡献)。
公示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对×××同志的相关信息有疑异,请电话或书面形式反映至××办公室,监督电话:××××
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
推荐单位名称(公章)
2025年×月×日
附件2
关于xxx同志申报审计系列x级审计师
职称的公示结果(模板)
×××同志申报材料已在本单位公示××天,公示期间无投诉、举报,公示无异议,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同意推荐×××同志申报审计系列×(正高、高)级审计师职称。
推荐单位名称(公章)
2025年×月×日
附件3
关于xxx同志申报审计系列x级审计师
职称的推荐意见(模板)
经审核,同意推荐×××同志申报审计系列×(正高、高)级审计师职称。
主管单位名称(公章)
2025年×月×日
附件4
自治区驻村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免除继续教育学习申请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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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 学历 |
|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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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学校何专业毕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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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
| 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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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专业 技术职务 |
| 拟申报专业 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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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学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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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注:1.仍在参加驻村(含抽调到各级驻村办公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同级驻村办公室审核;参加驻村管寺、南疆学前双语教育干部支教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同级党委统战部门或南疆四地州学前双语教育干部支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2.参加驻村、驻村管寺、南疆学前双语教育干部支教工作已返回人员,由原派驻单位所属的地州市或自治区区属主管单位审核。
3.各地各部门不得私自设置免除继续教育学习事项及申请表(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