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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自治区党干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9-17 阅读数:

各地(州、市)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新疆社会主义学院,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企业党校,工青妇干校及有关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职称工作安排,现就2025年度自治区党干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自治区党干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不含离退休人员)。

二、评审条件

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干校(大专以上体制)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试行)》(新人社发〔202346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干校(中等专科体制)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试行)》(新人社发〔202347号)(以下简称《评审条件》)执行。

三、相关政策

(一)申报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自治区党干校教师系列相应级别职称评审规定的申报条件。

(二)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推荐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

(三)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计划内选派的,援疆协议时间为1(含以上),目前正在援疆且时间已满半年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派出单位(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可申报职称评审

(四)南疆地区申报人可选择参加当地评审或参加自治区党干校教师系列评审。选择参加当地评审的,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

(五)在南疆地区、县级以下基层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以考代评的专业除外)可提前1年。

(六)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职称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528相关政策执行。

四、评审安排

(一)申报方式

职称申报工作实行网上办理。专业技术人员须使用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www.xjzcsq.com),注册登录后选择党干校教师系列相应职称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方式可查阅职称申报操作指南

(二)时间安排

网上申报及审核起止时间:922日至1031

纸质材料报送及缴费起止时间113117日。

逾期不予受理。

(三)纸质材料报送

网上申报通过形式审核后需提供以下纸质材料:

1.单位公示及公示结果证明材料

2.职称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申报人个人承诺书。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网上形式审核通过后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推荐单位须在基层单位意见栏手工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并签字盖章评审表须使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4.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20212025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合格证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合格证书。

5.服务基层工作证明材料。

6.申报教授、教授级高级讲师职称评审的人员提交两篇代表作(各复印7份)。

纸质材料报送至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党校工作处办公室综合楼1A405室),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延安路1230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

1.申报人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所填各项栏目须清晰上传印证材料及相关证明。因申报人上传材料虚假、不清晰或漏传、错传等导致无法评审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申请书填写无误并完成基本信息“遮盖”处理后逐级提交审核

2.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退回的,申报人严格按照修改意见补正再次提交。申报阶段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被退回超过3次的,本年度不再受理

3.申报人需填写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认定表(见附件2、附件3),并由推荐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任职期间如有工作单位变更,调动前的业绩由原单位证明确认。

4.报人需认真填写职称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见附件7)及个人承诺书。在职称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推荐单位

1.实行谁审核,谁负责责任追究制度。推荐单位要严格工作流程,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进行审核,并对申报人的申报条件在单位内部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模板见附件5),对公示无异议的出具单位公示结果(公示结果模板见附件6)。

2.推荐单位负责人需认真填写职称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见附件7),同时在申报系统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对在职称评审各阶段查实的推荐单位未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将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对推荐单位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工作要求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审查推荐,规范工作流程,严守工作纪律,强化工作作风,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做好职称评审各项工作

各地(州、市)党委党校(行政学院)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应尽快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县(市、区)党委党校(行政学校)及相关单位。

 

人:张军艺、姜爱新

联系电话:09912628048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991319350131936152887709

 

附件:1.关于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说明

2.自治区党干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教学工作量认定表

3.自治区党干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科研工作量认定表

4.参加自治区驻村工作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

  免学审批表

5.公示(模板)

6.公示结果(模板)

7.职称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自治区党干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办公室

                                                                                                         2025915


附件: 关于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说明.wps
            自治区党干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教学工作量认定表.wps
            自治区党干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科研工作量认定表.wps
            参加自治区驻村工作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免学审批表.doc
            关于XXX同志申报党干校教师系列X级职称的公示(模板).wps
            关于XXX同志申报党干校教师系列X级职称的公示结果(模板).wps
            职称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