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数字化发展局
文 件
新数发〔2025〕29号
关于开展2025年度自治区工程系列数字技术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数字化发展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自治区大中型企业人事(职称)部门,中央驻疆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按照2025年度自治区工程系列数字技术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数字技术专业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新人社发〔2025〕27号)执行,详细内
容请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https://www.xjzcsq.com),以下简称“平台”查阅。
二、评审权限
数字技术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由自治区数字经济联合会负责;数字技术专业副高、正高级职称评审由自治区数字化发展局负责。
三、报名及申报渠道
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职称评审申报均采取线上办理的方式,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平台”进行报名和申报。
四、时间安排
(一)继续教育培训
报名时间:2025年9月25日10:00至 10月10日20:00
培训时间:2025年9月25日10:00至 10月15日20:00
专业技术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和学习,逾期不予认可。
(二)职称评审申报
1.个人网上材料申报及基层单位审核时间:2025年9月25日10:00至10月19日20:00
2.主管单位网上材料审核时间:2025年10月20日10:00至10月26日20:00
3.职称评审单位网上材料审核时间:2025年10月27日10:00至10月31日20:00
4.审核通过缴费时间:2025年11月1日10:00至11月5日20:00
专业技术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和缴费,逾期不予受理。
五、参评需知
(一)继续教育培训
1.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1〕29号)。自2021年起,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需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总学时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人员需提供2021—2025年度相关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2.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培训,应在自治区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基地报名学习;公需科目自行登录“新疆继续教育”网站,完成培训。
3.参加驻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职称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5〕28号)执行。需上传“继续教育学习免学审批表”(附件2)。
4.本专业在新疆工程学院、乌鲁木齐建设职业培训中心分别开设继续教育课程,申报人员可自行选择上述培训基地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二)职称评审申报
1.因岗位发生变化需转评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职称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5〕28号)执行,需上传岗位发生变化证明材料(任职文件和年度考核登记表等)。
2.援派期一年以上,且正在援疆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经派出单位(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即可申报,并在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中上传同意意见。
3.高技能人才根据个人所具备的基本条件并符合本专业职称评审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1〕26号),可申报相应等级职称。
4.特殊人才认定高级职称,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殊人才认定高级职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新人社规〔2024〕2号)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职称评审工作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将政治标准贯穿评审全过程,确保参评人员在政治立场、职业道德等方面符合要求。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评审目的,加强政策学习,认真落实职称评审相关要求,严格职称工作程序,按照职责权限,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二)压实审核责任。要建立健全申报、审核、评审全过程的责任体系,明确各自的责任主体与职责边界,做到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要坚持“责任倒查”和“终身追责”,对因审核不严、徇私舞弊等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三)畅通反馈渠道。要公开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由专人负责受理,就评审政策、标准、程序等向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解读,明确受理答复时限,减少因信息不对称产生的误解,保障申报人对存有异议的结果提出申诉的权利。
(四)加强全程监督。要进行全过程监督,严格落实“申报前公示”和“评审结果公示”要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对申报材料进行查重、比对,打击学术不端和造假行为。
七、联系方式
新疆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基地):15276719007(何老师)
乌鲁木齐建设职业培训中心(继续教育基地):0991-8879298、16699011006(李老师)
专技平台(系统技术咨询):0991-3193615、0991-3193501
自治区数字化发展局:0991-2384533
自治区数字经济联合会:0991-3750822、15160875302(葛老师)
附件:1.职称申报指南
2.参加自治区驻村工作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免学审批表
自治区数字化发展局
2025年9月23日
附件:
1. 附件1-职称申报指南.docx
2. 附件2-参加自治区驻村工作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免学审批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