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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非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8-29 阅读数:

关于做好2025年度非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我校非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推荐范围

按照《新疆大学辅系列职称评聘管理办法》(新大党字〔2024〕7号)要求,我校从事高校教师系列以外的其他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及在疆援助工作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系列、相应级别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评审推荐条件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https://www.xjzcsq.com)中各系列(专业)最新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执行。

、评审(推荐)程序

(一)组织申报。根据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时间安排,相关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申报人填写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实效性负责。

(二)业绩认定。申报人按照《关于开展2025年度申报辅系列职称教学业绩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教学业绩认定;按照《关于开展2025年度新疆大学辅系列职称评定人员科研业绩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科研业绩认定。9月3日前完成)

 

(三)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察。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察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申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认真履行审核把关职能,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对申报人(含以考代评人员)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岗位履职、工作完成度和工作效率等情况进行组织考核,并形成单位党组织书面推荐意见,确保推荐出的申报人服从组织工作安排,认真履职尽责,岗位业绩突出,工作表现优秀书面推荐意见(含以考代评人员)于9月6日前提交党委教师工作部职称办博达校区行政楼120室)。

(四)学科评议。学校按照各系列专业相关性成立学科组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组、实验-工程-自科研究学科组、图书资料-出版-档案学科组、经济-会计-审计学科组、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学科组,学科组依照自治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负责对申报人的拟申报系列与现工作岗位是否相适、业绩成果与工作岗位是否相一致,以及在本职岗位的业绩贡献、突出成果和实绩成效等方面进行议,晋升高级职称的申报人须在学科评议组陈述答辩。申报人所在单位对评议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学科组会议纪要、审议结果(含排序)及公示情况提交党委教师工作部职称办博达校区行政楼120室)。(9月10日前完成学科评议会

(五)学科评审(推荐)。9月底完成)

申报方式及材料要求

(一)申报方式。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评审,申报人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www.xjzcsq.com)进行注册、登录,选择相应系列、相应等级职称,按要求填写(上传)个人申报材料和附件申报流程和具体要求详见网站“职称网上申报操作指南”,遇到技术问题可联系网站“技术咨询-联系我们”。

(二)网上申报材料要求申报人须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各系列评审通知要求和评审条件规定填写信息并上传附件,

各项栏目信息要填写准确,不得使用含糊的词语,无填写内容的应注明“无”,不得留有空格;且须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应印证材料,漏传、错传、不传的一律视为没有相关资料。附件材料命名须简洁准确说明附件的内容,按照填写内容顺序逐一正向上传,经放大检查确保足够的清晰度。教学、科研业绩认定报告上传至“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栏目中。

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提供2021-2025年培训合格证书,公需科目提供2021-2025年培训合格证书;参加“访惠聚”驻村工作、南疆学前教育支教、内地服务管理工作和担任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及第一书记助理等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免除当年继续教育(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请以上人员提供《自治区“访惠聚”驻村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免除继续教育学习申请表》(附件1),此表扫描上传至“继续教育”栏目中。

信息遮盖。职称评审采取“盲评”方式,申报人登录系统后,在“我的主页—我的申请书—检查本人姓名遮盖”中检查所传附件的本人姓名、单位等信息并进行遮盖。

其他要求

1.援疆期一年以上,且正在援疆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经派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即可申报。其评审推荐名额不占学校指标

2.因违纪受到处分,在处分影响期内的不得申报参加评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三年内不得推荐评审。凡有未参加考核或考核定等为基本合格或不定等次的年度,应从任职年限中扣除。

3.高技能人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1〕26号)执行。

4.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推荐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

为方便沟通交流,请申报非高校教师系列职称人员务必加入职称评审群(QQ群号:902403405),我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工作在群内通知

联系电话:8582236

 

附件:1.《自治区“访惠聚”驻村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免除继续教育学习申请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5年8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