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自治区播音系列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地、州、市广播电视局,新疆广播电视台办公室,新疆教育电视台,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持证网站:
根据自治区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度自治区播音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申报时间:2025年9月5日10:00至10月20日19:30,逾期不予受理。
审核时间:2025年9月5日10:00至10月30日19:30。
评审时间: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二、评审范围
自治区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和其他提供视听服务的机构中从事播音主持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口支援新疆1年以上,且正在援疆的播音主持专业技术人员。
三、评审条件
严格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播音系列职称评审条件(试行)》(新人社发〔2023〕48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职称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5〕28号)等自治区相关配套文件要求施行。具体内容可通过“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 网站(www.xjzcsq.com,以下简称管理平台)查阅。
四、申报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网上申报方式。自治区播音系列职称申报工作采取线上办理。申报人登录管理平台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方法可查阅“职称申报操作指南”。
(二)网上申报材料填写。职称评审采取“盲评”方式。申报人须在系统内将所有附件材料中出现的本人姓名及工作单位名称进行遮盖处理,工作总结和事项描述中不允许出现本人姓名及工作单位名称,凡遮盖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申报材料须是申报人取得现任职称以来的材料,取得现任职称前的材料不得使用。所填各项栏目必须上传佐证材料及相关证明,不得使用含糊的词语,漏传、错传、不传的一律视为无相关材料。对栏目中无填写内容的应注明“无”,不得留有空格。附件材料正向上传,图片格式(*.jpg 格式),若附件材料无法打开、内容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申报人须在“继续教育”栏目中按要求上传2021-2025年度公需课和专业课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在“播音员主持人证”栏目中上传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员主持人证》;在“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栏目中上传单位公示情况和评审信息表(见附件)。申报人完成网上填写申报材料,并确认无误后提交至基层单位进行审核。
(三)网上审核。基层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和评审条件开展审核,并将审核通过人员申报材料逐级提交至自治区播音系列评审委员会,显示“通过形式审核”即为网上申报材料合格。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审核人员应一次性告知退回原因),申报人均有2次修改机会,首次修改须在48小时内补充完善,第二次须在24小时内补充完善,逾期未重新上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员应遵守个人诚信承诺制度,在职称申报中如实填报和提供个人相关信息。在网上申报时,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填写上传个人签字的承诺书。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申报、审查、推荐、公示等各环节工作,对所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审核意见“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完整、有效,同意推荐”。
(三)首次参加职称评审且直接申报中级职称的人员,须在“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栏目中上传由所在单位出具其从事现任专业工作年限的书面证明材料。
(四)申报人员报送评审表的同时,还需报送影音资料。申报人所播新闻、专题节目等录音(录像)资料,也需遮盖处理,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及单位名称的内容,时间长度不少于15分钟。录音资料为MP3格式,开始前预留10秒钟空白;录像资料(要求有申报人播音主持画面)为MP4格式,开始前预留10秒钟蓝底。装刻录光碟的袋中需放置注明姓名、单位、申报职称名称、作品名称的卡片。
六、相关事宜
(一)严格落实审查推荐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谁审查,谁负责”。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程序,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做好申报人员材料的审核和推荐工作,确保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二)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参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三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七、咨询电话
自治区播音系列职称办公室电话:0991-7100908;
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991-3193615、3193501。
附件:自治区播音系列职称评审信息表
自治区播音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
2025年9月4日
附件
自治区播音系列职称评审信息表 | |||||||
申报人员 姓 名 |
| 工作单位 |
| 申报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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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 参加工作时间 |
| 最高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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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时间 |
| 现专业技术职务及取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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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本专业的起始时间及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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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考核结果(以考核表结果为准) |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 ||||||
播音主持作品获得广播电视领域奖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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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奖励 (指受省部、地厅和县市级政府的表彰及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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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及论文出版、发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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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重大宣传报道的播音、主持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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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或者参加播音主持专业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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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水平测试时间及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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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播音、主持节目及每周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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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采写、编发的稿件数量及被上级新闻媒体采用的稿件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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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单位 审核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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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须A4纸双面打印填写,“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必须手填,不得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