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人社局职称办、体育(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有关体育社会组织、自治区体育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自治区职称评审工作统一安排,现将2025年度自治区体育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评审人员范围
自治区从事体育训练、体育教学、运动损伤和运动疾病预防、评估、急救、治疗、康复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援疆工作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和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推荐至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无人事代理的自由职业者可以按照属地原则由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履行公示、推荐等程序。
- 职称评审条件
严格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系列教练员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新人社〔2023〕67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系列运动防护师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新人社〔2023〕68号)要求执行。(文件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https://www.xjzcsq.com查询)及自治区相关配套文件要求施行。足球项目职称评审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足球教练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体人字〔2025〕223号)文件要求执行。
三、职称申报审核时间
(一)职称申报时间:高级、中级和初级职称网上申报起止时间为9月22日至10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审核时间:9月25日至11月8日集中开展网上申报材料审核及反馈工作。
四、职称申报渠道
职称评审采取网上申报进行。
五、有关要求
(一)参加驻村、驻村管寺和内地服务管理工作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的,可免除当年继续教育(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学习,当年驻村半年以上的可免除当年度继续教育。职称评审中需现场答辩的,可免于参加现场答辩。上述人员参加评审的,填写《参加自治区驻村工作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免学审批表》(附件9),并经相关部门盖章同意。
申报正高级、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均需参加职称评审答辩,答辩采取线上视频、电话连线等方式进行。
(二)严格落实审查推荐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谁审核,谁负责”。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本系统、本单位人员开展职称申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申报、审查、推荐、公示等各环节工作,不得为不符合评审条件的人员参评出具虚假证明材料或提供便利条件。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称评审监督管理办法》(新人社规〔2022〕8号)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在职称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申报人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
(三)申报人员凡违反反兴奋剂、赛风赛纪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等受到处罚的,已取得的职称予以撤销,在处罚期内不得申报上一级职称。
(四)各地(州、市)体育(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接到本通知后,请及时抄送人社部门,并将本通知转发至业余体校,确保基层每一位体育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能及时获悉通知内容。会同本级人社部门组织做好申报审核、推荐等工作,认真填写是否推荐申报的明确意见,并按要求签名、盖章,在规定的期限内推荐至自治区体育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如发现申报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可向自治区体育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反映。
自治区体育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咨询电话:0991-6683113(政策咨询电话)
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991-3193615、3193501
报送材料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东二巷50号,自治区体育局人事处401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官网(http//tyj.xingjiang.gov.cn)
附件:
1.自治区体育系列职称评审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2.自治区优秀运动队教练员培训运动员比赛情况表
3.优秀运动员(含退役运动员)比赛情况表
4.自治区级体育运动学校教练员、其他各级各类体育训练组织(业余体校)教练员输送运动员情况表
5.自治区优秀运动队运动防护师防护运动员比赛情况表
6.自治区级体育运动学校、其他各级各类体育训练组织(业余体校)运动防护情况表
7.推荐单位公示及公示结果
8.个人承诺书(模版)
9. 参加自治区驻村工作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免学审批表
2025年9月16日
附件1
自治区体育系列职称评审申报流程及
注意事项
一、网上申报
(一)注册登录。申报人员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网站(网址:https://www.xjzcsq.com,以下简称平台),进行个人注册、登录并绑定微信,选择相应的评审专业和级别,填写并上传申报材料。具体申报方法查阅平台“职称网上申报操作指南”(建议申报人绑定微信,以防遗漏重要通知)。
(二)网上申报。申报人严格对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系列教练员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系列运动防护师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要求,准备和整理材料,按照网页提示要求完成填报,确认无误后提交至基层单位进行审核。
(三)单位审核。推荐单位严格按工作程序和要求开展审核并公示,对所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主管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在推荐单位初审的基础上,再次对推荐程序、公示等情况进行复核,出具推荐意见,并将已通过审核人员申报材料提交至自治区体育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进行终审。
(四)缴费及递交纸质材料。网页申报状态显示“通过形式审核”或微信收到“已通过形式审核”通知后,由申报人或申报人所在单位在规定时限内现场递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双面打印,一式2份,与平台表格内容保持一致)并缴费。基层单位推荐意见和呈报单位意见栏应手工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并签字盖章,未填写或填写不正确的不予受理评审材料。评审费标准为:高级600元/人,中级500元/人,初级400元/人,地址为: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东二巷50号,自治区体育局人事处401室。
(五)答辩。职称评审答辩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申报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均参加答辩,未通过答辩,则职称评审未通过。答辩时间、要求等相关事宜将通过管理平台群发通知,请注意查收。
二、申报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电子材料报送
职称评审采取“盲评”方式,申报人须在系统内将所有附件材料中出现的本人姓名、现工作单位及现单位公章进行遮盖处理,凡遮盖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申报人材料上传完毕后需登录系统,在“我的主页-我的申请书-检查本人姓名掩盖”中再次检查所传每张附件图片的本人姓名、现工作单位名称以及现单位公章遮盖工作:页面如需遮盖(图片中出现本人姓名、现工作单位名称、现单位公章)的请在是否需要遮盖处单击【是】,并进行【遮盖】;如无需遮盖(图片中没有本人姓名等信息)的请在是否需要遮盖处单击【否】)。
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不符合条件要求的,会提出相应的修改意见,申报人须在材料退回后认真阅读修改意见并逐一修改,确认无误再提交,每人可提交3次,逾期未补正提交的,视为放弃申报。申报状态显示“已接收材料”,即为网上申报材料通过审核,可参加评审。
1.基本信息。按照系统提示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工作单位须填写本人编制所在单位),并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和符合系统要求的近期标准一寸免冠照片。二级专业根据申报人自身从事的工作内容选择。单位归属根据单位所在地和机构规格进行选择,自治区单位和地州单位工作人员不得选择为县级及以下单位。
2.学历学位。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同时上传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证书的查询结果(网址:https://www.chsi.com.cn/),若查询不到,请上传相关学历材料扫描件,有在职学历的材料也可同时上传。
3.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按要求填报现职称取得时间、聘任时间、取得现任职称年限;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年限。现职称在新疆取得者,须上传“任职资格文件”或“职称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其中一项;现职称在其他省区市取得者,须上传“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三项材料。
4.工作简历。申报人按要求填报工作简历。从参加工作以来开始填写,简历时间段应上下衔接。首次参加职称评审且直接申报中级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出具从事现任专业工作年限的书面证明材料,工作简历中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
5.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五年,按照申报级别对应上传。
6.实践能力。填写评审条件中规定的实践能力相关内容,并上传相关印证材料。填写内容要求语言简洁、条理清晰,不得填写无关的内容,实践能力中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
7.业绩成果。填写评审条件中规定的业绩成果相关内容,并上传相关印证材料。填写内容要求语言简洁、条理清晰,不得填写无关的内容。执教竞技体育教练员业绩情况需自治区级训练竞赛部门出具审核意见。
(1)优秀运动队教练员、运动防护师在业绩成果一栏中分别上传《自治区优秀运动队教练员培训运动员比赛情况表》(附件2)《自治区优秀运动队运动防护师防护运动员比赛情况表》(附件5)并对应上传成绩册或相关获奖证书。
(2)优秀运动员(含退役运动员)在业绩成果一栏中上传《优秀运动员(含退役运动员)比赛情况表》(附件3)并对应上传成绩册或相关获奖证书。
(3)自治区级体育运动学校教练员、其他各级各类体育训练组织(业余体校)教练员在业绩成果一栏中上传《自治区级体育运动学校教练员、其他各级各类体育训练组织(业余体校)教练员输送运动员情况表》(附件4)《自治区级体育运动学校、其他各级各类体育训练组织(业余体校)运动防护情况表》(附件6)并对应上传成绩册或相关获奖证书。
8.著作论文情况。取得现职称以来,正式出版的本专业学术著作或论文,按要求上传封面、目录(目录页需标注本人信息)、版权页、正文和封底。
9.获奖情况。取得现职称以来,个人工作获得行业主管部门设立或认可的奖项、行政表彰奖励等相关证书。
10.继续教育。按要求上传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申报体育系列职称评审,需要连续五年(2021年-2025年)公需课和专业课合格证书。参加驻村工作按相关政策可免去当年继续教育,需上传参加自治区驻村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免学审批表(附件9)及相关佐证材料。
11.个人承诺书。申报人需对填写的内容负责,在申报栏目需上传个人承诺书(附件8)。
12.聘(任)现职期间考核情况。上传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考核材料,新入职不满3年且首次申报职称的,提供相应年限的考核结果。
13.任现职以来个人工作总结。取得现职称以来的个人业务工作总结,反映申报人的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学术水平等方面情况。
14.单位推荐意见。申报人工作单位登陆单位账号,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评审表上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完整、有效,同意推荐”。
15.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按照本通知附件中规定的模板上传推荐单位公示及公示结果(附件7)个人承诺书(附件8)等材料。
(二)纸质材料报送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此表为网上审核通过后自动生成,使用A4纸正反面在线打印,以有水印为有效。“基层单位推荐意见”须由工作单位手工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完整、有效,同意推荐”,工作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时加盖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的公章。“呈报单位意见”需加盖县(市、区)、地州人社职称部门或自治区级主管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公章。申报人须在评审表反面“本人承诺”一栏签字。
2.优秀运动队教练员、防护师上报《自治区优秀运动队教练员培训运动员比赛情况表》(附件2)《自治区优秀运动队运动防护师防护运动员比赛情况表》(附件5)优秀运动员(含退役运动员)上报《优秀运动员(含退役运动员)比赛情况表》(附件3)《自治区级体育运动学校教练员、运动防护师及其他各级各类体育训练组织(业余体校)教练员》(附件4)、运动防护师上报《自治区级体育运动学校、其他各级各类体育训练组织(业余体校)运动防护情况表》(附件6),按照申报类别一式1份。
附件2 | ||||||||||||||||||||||||
自治区优秀运动队教练员培训运动员比赛情况表 | ||||||||||||||||||||||||
单位(盖章): | 姓名: |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
序号 | 队员姓名或队名 | 性别 | 运动 项目 | 亲自培训起止时间 | 主管或助理 | 比赛名称、地点、时间 | 名次或等级 | 名次成绩审核意见 | 备注 | |||||||||||||||
所在单位训练部门意见 | 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 所在单位意见 | 自治区级部门审核意见 | |||||||||||||||||||||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
注: 1.填写运动员比赛成绩时,请按照比赛名称、地点、时间的顺序填写。 | ||||||||||||||||||||||||
2.与评审条件无关的成绩请不要填写。 | ||||||||||||||||||||||||
3.“亲自培训起止时间”请按照×年×月 至×年×月格式填写。 | ||||||||||||||||||||||||
4.横栏“1—8”项由各推荐单位或教练员填写,“9”项由推荐单位填写。 | ||||||||||||||||||||||||
5.“所在单位训练部门意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所在单位意见”要求负责人手写“情况属实”并签名盖章。 | ||||||||||||||||||||||||
6.此表仅用于评审自治区优秀运动队教练员填写。 | ||||||||||||||||||||||||
7.执教竞技体育教练员填写此表须自治区级训练竞赛部门出具审核意见。 | ||||||||||||||||||||||||
8.以此表为准,不得改动。此表请用A4纸打印。 | ||||||||||||||||||||||||
附件3 | ||||||||||||||||||||||||
优秀运动员(含退役运动员)比赛情况表 | ||||||||||||||||||||||||
单位(盖章): | 姓名: |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
序号 | 运动员姓名 | 性别 | 运动 项目 | 从事专业训练时间 (试训时间) | 学历 | 比赛名称、地点、时间 | 名次或等级 | 名次成绩审核意见 | 备注 | |||||||||||||||
1 | ||||||||||||||||||||||||
所在单位训练部门意见 | 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 所在单位意见 | 自治区级部门审核意见 | |||||||||||||||||||||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
注: 1.填写运动员比赛成绩时,请按照比赛名称、地点、时间的顺序填写。 | ||||||||||||||||||||||||
2.与评审条件无关的成绩请不要填写。 | ||||||||||||||||||||||||
3.“从事专业训练时间”请按照×年×月格式填写。 | ||||||||||||||||||||||||
4.横栏“1—8”项由各推荐单位或运动员本人填写,“9”项由推荐单位填写。 | ||||||||||||||||||||||||
5.“所在单位训练部门意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所在单位意见”要求负责人手写“情况属实”并签名盖章。 | ||||||||||||||||||||||||
6.填写此表须自治区级训练竞赛部门出具审核意见。 | ||||||||||||||||||||||||
7.以此表为准,不得改动。此表请用A4纸打印。 | ||||||||||||||||||||||||
附件4 | |||||||||||||||||||
自治区级体育运动学校教练员、其他各级各类体育训练组织(业余体校)教练员输送运动员情况表 | |||||||||||||||||||
单位(盖章): | 姓名: |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
序号 | 输送队员 姓名 | 性 别 | 项 目 | 亲自培训起止时间(年月) | 主管或 助理 | 输送时间 | 输送到何单位、何教练 | 所输送队员在何年何月比赛中取得何名次 | 接收输送运动员教练 | 接收单位训练审核部门意见 | 备注 | ||||||||
意见 | 签字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接收单位训练部门意见 | 接收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 接收单位意见 | 自治区级部门审核意见 | ||||||||||||||||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
注:1.填写输送运动员接收单位时,请按照先训练大队(项目中心),后竞技体校、地州体校的顺序填写。 | |||||||||||||||||||
2.填写输送运动员成绩时,按照何年、何月、何名次的顺序填写。 | |||||||||||||||||||
3.与评审条件无关的成绩请不要填写。 | |||||||||||||||||||
4.各地、州、市(县)只填写横栏的“1--9”项,“10、11”项由接收单位审核部门填写。 | |||||||||||||||||||
5.“接收单位训练部门意见”、“接收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接收单位意见”要求负责人手写“情况属实”并签名盖章。 | |||||||||||||||||||
6.此表仅用于评审自治区级体育运动学校教练员、其他各级各类体育训练组织(业余体校)教练员填写。 | |||||||||||||||||||
8.执教竞技体育教练员填写此表须自治区级训练竞赛部门出具审核意见。 | |||||||||||||||||||
7.以此表为准,不得改动。此表请用A4纸打印。 |
自治区优秀运动队运动防护师防护运动员比赛情况表 | |||||||||||||||||||||||||
单位(盖章): | 姓名: |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序号 | 防护队员姓名或队名 | 性别 | 运动 项目 | 亲自防护起止时间 | 主管或助理 | 比赛名称、地点、时间 | 名次或等级 | 名次成绩审核意见 | 运动防护工作量 | 备注 | |||||||||||||||
1 | |||||||||||||||||||||||||
所在单位训练部门意见 | 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 所在单位意见 | |||||||||||||||||||||||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
注: 1.填写运动员比赛成绩时,请按照比赛名称、地点、时间的顺序填写。 | |||||||||||||||||||||||||
2.与评审条件无关的成绩请不要填写。 | |||||||||||||||||||||||||
3.“亲自防护起止时间”请按照×年×月 至×年×月格式填写。 | |||||||||||||||||||||||||
4.横栏“1—8”项由各推荐单位或申报人填写,“9”项由推荐单位填写。 | |||||||||||||||||||||||||
5.“所在单位训练部门意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所在单位意见”要求负责人手写“情况属实”并签名盖章。 | |||||||||||||||||||||||||
6.以此表为准,不得改动。此表请用A4纸打印。 |
附件6 | ||||||||||||||||||||
自治区级体育运动学校、其他各级各类体育训练组织(业余体校)运动防护情况表 | ||||||||||||||||||||
单位(盖章): | 姓名: |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
序号 | 输送队员 姓名 | 性 别 | 项 目 | 亲自防护起止时间(年月) | 主管或 助理 | 输送时间 | 输送到何单位、何教练 | 所输送队员在何年何月比赛中取得何名次 | 接收输送运动员教练 | 接收单位训练审核部门意见 | 运动防护工作量 | 备注 | ||||||||
意见 | 签字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接收单位训练部门意见 | 接收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 接收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 ||||||||||||||||||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
注:1.填写输送运动员接收单位时,请按照先训练大队(项目中心),后竞技体校、地州体校的顺序填写。 | ||||||||||||||||||||
2.填写输送运动员成绩时,按照何年、何月、何名次的顺序填写。 | ||||||||||||||||||||
3.与评审条件无关的成绩请不要填写。 | ||||||||||||||||||||
4.各地、州、市(县)只填写横栏的“1--9”项,“10、11”项由接收单位审核部门填写。 | ||||||||||||||||||||
5.“接收单位训练部门意见”、“接收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接收单位意见”要求负责人手写“情况属实”并签名盖章。 | ||||||||||||||||||||
6.以此表为准,不得改动。此表请用A4纸打印。 |
附件7
推荐单位公示(模板)
根据自治区职称评审的要求,现对XX同志申报XX系列(专业)XX(正高、副高、中级、初级)级职称进行公示。
基本信息:(包括:性别、族别、政治面貌、身份证号、学历、现任职称、聘任证书等)
思想政治表现:(突出政治表现,强调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
业绩成果:(简要描述取得现职称以来的实践能力和业绩成果,并说明本人突出贡献)。
公示时间从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对XX同志的相关信息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形式反映至XX办公室,监督电话:XX。
(推荐单位盖章)
X年X月X日
附件8
个人承诺书(模版)
本人申报 专业技术职称,承诺以上提供的各类表格、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与网上填报与送审报表内容完全一致。不存在反兴奋剂工作规定的不当行为,不涉及成绩共用情况。如申请人提交弄虚作假确认材料的,一经查实,不予受理确认申报或取消已确认的资格,并从申报年度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人:
×年×月×日
附件9
参加自治区驻村工作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免学审批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
身份证号 |
| 学历 |
| 学位 |
| |
何时何学校何专业毕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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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
| 参加工作时间 |
| |||
现有职称 |
| 拟申报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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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学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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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同级驻村工作(同级党委统战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
地州市或自治区区属主管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或审批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注:
1、目前仍参加驻村工作专业技术人员须加盖同级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参加基层宗教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加盖同级党委统战部门公章。
2、参加驻村工作、基层宗教工作已返回人员仅加盖原派驻单位所属的地州市或自治区区属主管单位公章。